即日起至年底,重点查处房产经纪机构通过虚构劳动合同,伪造社保、纳税、婚姻证明材料的方式,为交易当事人骗取购房资格等违法违规行为。同时,加大对房产经纪机构协助交易当事人伪造法律文书逃税的处罚力度;严厉查处房产经纪机构从事“群租”业务,或者为“群租”提供经纪服务的违规行为;依法查处房产经纪机构无照经营、擅自设立分支机构、擅自变更经营场所、超越经营范围,以及涂改、出租、转借、转让经纪执业证书的违法行为;及时查处房产经纪机构发布虚假广告或虚假信息误导交易当事人,以及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。
(责任编辑:雨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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